为切实加强全市财会监督工作,双鸭山财政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黑办发〔2023〕6号)要求,健全财会监督体系,完善财会监督工作机制,强化协同配合,深化贯通协作,推动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财会监督工作新格局。
一、加强组织协调,下好“一盘棋”。为全面加强跨部门协调配合,统筹推进全市财会监督工作,制发了《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双鸭山市财会监督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双政调〔2023〕14号),建立了分管财政工作副市长为总召集人,财政局局长为副总召集人,财政、金融、税务、银保监、人民银行等部门为成员的双鸭山市财会监督联席会议制度,明确职责分工,完善工作机制,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同题共答、同频共振、同向发力,推动形成全市财会监督“一盘棋”。
二、健全监督体系,织密“一张网”。研究制定了《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双鸭山市财会监督工作任务和落实措施〉的通知》(双政办发〔2023〕31号),围绕健全财政部门主责监督、有关部门依责监督、各单位加强内部监督的财会监督体系,以及强化财经纪律刚性约束和严厉打击财务会计违法违规行为等重点工作任务,明确全市财会监督落实举措,合理划分各部门、区级的财会监督履责要求,将财会监督工作纳入领导责任、工作推进、督导检查、考核评价“四个体系”,确保财会监督工作落到实处并取得积极成效。
三、坚持纵横联动,铆足“一股劲”。发挥双鸭山市财会监督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坚持市域一体,统筹协调推进。一方面加强横向贯通,构建财政部门与主管部门、责任单位、中介机构等财会监督主体横向协同的工作格局,运用联席会议、信息沟通、线索移送、协同监督、成果共享等机制,强化财会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审计监督等其他各类监督的力量整合、程序契合、工作融合。另一方面加强纵向联合,上下级财政部门加强监督力量协同、统一监督标准,积极运用好重大事项报告机制、考核评价机制等,督促指导各部门、各县区压实责任、紧跟步伐、有力推进,形成“上下一股劲、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
双鸭山市财政局将认真履行财会监督主责,进一步补短板强基础,创新财会监督方式方法,提升财会监督效能,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不断规范财经秩序,以实际行动推动财会监督工作落地落实落细,用新作为新成效服务双鸭山市转型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