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坚持把法治建设工作贯穿到财政工作的各个环节,奋力推进法治财政建设工作高质量发展,财政干部的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大大增强,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水平明显提高。
一、坚持党建引领,筑牢财政法治根基
党建引领是法治财政建设的根本保证,齐齐哈尔市财政局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一是建立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八五”普法规划,紧密结合财政发展改革和工作实际科学安排学法内容。二是落实好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党组书记上法治课,营造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讲法用法氛围。三是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党员干部教育体系,各党支部依托“三会一课”,将习近平法治思想、法律法规列入党支部学习计划,扎实开展法治财政建设工作。
二、强化制度保障,规范权力运行机制
制度保障是法治财政建设的重要抓手,从整章建制上规范权力运行工作,调整全市财政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制定并发布《齐齐哈尔市财政局公平竞争审查规范性文件审理行政处罚审理工作制度及操作规程》《齐齐哈尔市财政局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严格执行《黑龙江省财政厅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试行)》,明晰职责分工,规范行政行为,坚持依法决策,落实好重大事项听取法律顾问意见机制,各项工作做到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提高科学理财、民主理财和依法理财水平。
三、加强法治宣传,营造财政法治氛围
围绕“八五”普法规划,结合工作实际,一是常态化开展执法案例评析法治沙龙、以案释法等活动,依托“财政讲堂”,通过“集中培训+个人学习”相结合的方式,定期开展培训。二是制定“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并形成日常宣传机制,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主体责任,形成局党组领导下的大普法工作格局。三是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拓展宣传途径,充分发挥“报、网、端、微、屏”等平台作用,利用知识竞赛、旁听庭审等形式,增强普法教育的趣味性,在全市财政系统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