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分折算方式

黑龙江会计
2024-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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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分折算选项

1、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会计相关考试,每通过一科考试或被录取的,折算为90学分。科目包括:初级会计实务、初级经济法基础、中级会计实务、中级财务管理、中级经济法、高级会计实务。 参加当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通过(包含一科)人员,继续教育将在每年的12月统一处理,无需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2、参加会计类专业会议,每天折算为10学分

3、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中专以上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教育,通过当年度一门学习课程考试或考核的,折算为90学分

4、财政部或财政部门认可的会计类研究课题,课题主持人折算为90学分,其他参与人每人折算为60学分

5、独立在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经济、管理类报刊上发表会计类论文的,每篇论文折算为30学分;与他人合作发表的,每篇论文的第一作者折算为30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10学分

6、独立公开出版会计类书籍的,每本会计类书籍折算为90学分;与他人合作出版的,每本会计类书籍的第一作者折算为90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60学分

7、参加高端会计人才培训

8、参加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等继续教育培训

9、参加全国注册会计师考试,每通过一科考试或被录取的,折算为90学分。科目包括:审计、财务成本管理、会计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税法、经济法、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一)、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二)

10、参加全国资产评估师考试,每通过一科考试或被录取的,折算为90学分。科目包括:资产评估基础、资产评估相关知识、资产评估实务(一)、资产评估实务(二)

11、参加全国税务师考试,每通过一科考试或被录取的,折算为90学分。科目包括:税法(一)、税法(二)、涉税服务实务、涉税服务相关法律、财务与会计

二、网络继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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