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会计继续教育学分折算/抵免在线申请入口

龙江会计
2024-02-14

第一步:查看自己是否符合学分折算申请范围(不属于以下范围,请点击购买会计继续教育>>

(一)参加全国会计、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及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考试,每通过一科考试或被录取的,折算为90学分;

(二)参加会计类专业会议,每天折算为10学分;

(三)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中专以上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教育,通过当年度一门学习课程考试或考核的,折算为90学分;

(四)独立承担财政部门或财政部门认可的行业组织(团体)会计类研究课题结项的,每项研究课题折算为90学分;与他人合作完成的,每项研究课题的课题主持人折算为90学分,其他参与人每人折算为60学分;

(五)独立在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经济、管理类报刊上发表会计类论文的,每篇论文折算为30学分;与他人合作发表的,每篇论文的第一作者折算为30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10学分;

(六)独立公开出版会计类书籍的,每本会计类书籍折算为90学分;与他人合作出版的,每本会计类书籍的第一作者折算为90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60学分;

(七)参加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培训,考试或考核通过的,每学时折算为3学分;

(八)参加其他形式的继续教育,学分计量标准由财政部门确定。

(九)参加财政部门组织或其认可的会计业务类比赛,成绩合格或受到表彰的,折算为60学分,学分年度为参加比赛年度;

(十)作为评委参加我省会计系列高级职称、高端会计人才选拔、会计学会科研课题等评审工作的,折算为60学分,学分年度为工作参与年度。


第二步:属于学分折算范围,可进行抵免申请,则点击下方图片,然后输入身份证号码和密码(忘记密码请点击查询密码找回)

黑龙江会计继续教育学分折算申请.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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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会计继续教育登录.png


第三步:登录后,点击页面左侧的《继续教育采集》,如下图。

继续教育采集.png

第四步:填写继续教育信息,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所需材料见提交页面或本文均可),然后提交即可。

继续教育采集资料.jpg


相关资料:

1、参加继续教育形式及所需证明材料

1、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会计相关考试,每通过一科考试或被录取的,折算为90学分。科目包括:初级会计实务、初级经济法基础、中级会计实务、中级财务管理、中级经济法、高级会计实务。 参加当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通过(包含一科)人员,继续教育将在每年的12月统一处理,无需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成绩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下载),省外考生请标注考试地区。
2、参加会计类专业会议,每天折算为10学分会议通知文件、参会签到记录
3、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中专以上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教育,通过当年度一门学习课程考试或考核的,折算为90学分由在读院校开具带有学校教务处章的成绩单
4、财政部或财政部门认可的会计类研究课题,课题主持人折算为90学分,其他参与人每人折算为60学分课题获奖证书及评选结果的通知文件
(获奖文件)
5、独立在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经济、管理类报刊上发表会计类论文的,每篇论文折算为30学分;与他人合作发表的,每篇论文的第一作者折算为30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10学分报刊封面、版权页、目录页、正文页
论文应在中国知网、万方、维普网站 可查询到,并上传网站查询页面截图
6、独立公开出版会计类书籍的,每本会计类书籍折算为90学分;与他人合作出版的,每本会计类书籍的第一作者折算为90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60学分书籍封面、版权页、目录页、正文第一页
7、参加高端会计人才培训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训文件、培训名单
8、参加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等继续教育培训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9、参加全国注册会计师考试,每通过一科考试或被录取的,折算为90学分。科目包括:审计、财务成本管理、会计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税法、经济法、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一)、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二)成绩单
10、参加全国资产评估师考试,每通过一科考试或被录取的,折算为90学分。科目包括:资产评估基础、资产评估相关知识、资产评估实务(一)、资产评估实务(二)成绩单
11、参加全国税务师考试,每通过一科考试或被录取的,折算为90学分。科目包括:税法(一)、税法(二)、涉税服务实务、涉税服务相关法律、财务与会计成绩单
注意事项:
在网校学习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 继续教育合格证(初、中、高级)”不在继续教育采集范围内,请勿上传。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对所上传材料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负责。如发现材料虚假或失效,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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