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新公告
互动留言
会计招聘
在线客服
黑龙江会计网
搜索
个人中心
0
全部商品
个人中心>
文章详情
牡丹江市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咨询方式
黑龙江会计
2024-03-28
牡丹江市会计人员
信息采集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453-6221851
办公地址:牡丹江市东安区太平路317号
原创声明:此篇为黑龙江会计原创文章,部分来源于网络,黑龙江省会计网,转载请标明出处链接:
https://m.hljkjw.cn/h-nd-1464.html
阅读0
分享
写评论...
发表评论
提交
推荐文章
重要!2024年牡丹江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购买及办理入口,点此进入>>
各位牡丹江会计人员:为促进会计人员知识更新,提升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夯实财会监督基础,根据财政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指南(2022年版)》和《黑龙江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试行)》,黑龙江省牡丹江市2024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已正式开始,请各位会计人员按时完成,以免影响会计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评价、岗位聘用、会计诚信等。一、牡丹江会计继续教育对象牡丹江...
牡丹江市关于领取2024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的通知
广大考生:现将牡丹江市考区2024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合格证书领取事宜通知如下。一、领取时间自2024年2月21日起开始发放。二、领取方式分为邮寄领取和现场领取两种方式。1.邮寄领取。考生自愿选择邮寄领取方式,搜索添加微信公众号:GDEMS11183(邮政速递便民通),点击“E便民”,选择“职业资格证书”,办理证书邮寄业务。证书邮寄送达时须由考生凭本人身份证签收。2.现场领取。考生需...
牡丹江市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入口
牡丹江市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入口>>1.哪些人需要进行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全省行政区域内会计人员均应参加我省信息采集。具体包括:具有会计专业技术(初级、中级、高级、正高级)资格的人员;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按照现行管理体制,军队单位人员不在我省采集范围。根据《会计法》规定,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中从事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等会计工作的人员均为会计人员,...
牡丹江市2024年注册会计师考试报名和交费期间咨询方式
牡丹江市2024年注册会计师考试报名和交费期间,如需咨询与考试政策相关的问题,报名人员可发邮件至中注协设立的考试咨询邮箱:cpaks@cicpa.org.cn 。如需咨询与网报系统相关的技术问题,报名人员请拨打中注协考试咨询电话010-88250110和010-88250119(工作日8:00-11:30,13:00-17:00)或牡丹江市注协。牡丹江市注协办公电话:0453-6919138...
牡丹江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咨询方式
牡丹江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咨询方式咨询电话:0453-6221851办公地址:牡丹江市东安区太平路317号
2024年牡丹江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报名入口在哪?
一、继续教育对象我市行政区域内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以下称单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以下统称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二、继续教育购买如需购买/办理2024年牡丹江市会计继续教育,请添加会计客服微信在线购买,官方正品保障,可开发票,轻松报销。补学往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请及时联系客服补办理。2.微信扫码,直接在线购买。
牡丹江市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咨询方式
牡丹江市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咨询方式咨询电话:0453-6221851办公地址:牡丹江市东安区太平路317号
牡丹江市2023年度会计中级资格证书领取方式
牡丹江市2023年度会计中级资格证书已经开始领取,考生可通过邮寄领取和现场领取两种方式进行证书领取。一、邮寄领取考生自愿选择邮寄领取方式,搜索添加微信公众号:GDEMS11183(邮政速递便民通),点击“E便民”,选择“职业资格证书”,办理证书邮寄业务。证书邮寄送达时须由考生凭本人身份证签收。二、现场领取考生需持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到报名考点所在的市级会计管理机构发证地点领取证书。仅限工作日时...
牡丹江市财政局聚焦基本公共服务 充分发挥政府购买服务作用
日前,牡丹江市财政局按照《财政部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购买服务改革重点工作的通知》要求,修订完成了《牡丹江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就政府购买服务范围作出进一步明确界定,推动政府购买服务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不断提升,兜牢基本民生底线更加有效。 一、聚焦政府购买服务政策体系,以三级目录为着力点 经过深入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结合地域经济特点,修订完成了...
重磅!黑龙江省2023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购买及办理入口,由此进入>>
各位黑龙江会计人员: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夯实财会监督基础,促进我省会计人员知识更新,提升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根据《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指南(2022年版)》,《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和《黑龙江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黑龙江省2023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已正式开始,请各位会计人员尽早完成。一、黑龙江会计继续教育对象黑龙江省行政区域内...
1 / 3
2 / 3
3 / 3
1
/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