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
为切实做好我省2025年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教育工作,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会协〔2025〕20号)文件要求,结合我省注册会计师行业继续教育需求,经教育培训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印发《2025年黑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继续教育培训计划》,请各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结合自身需求,参加年度培训,确保顺利完成本年度继续教育工作。
附件:2025年黑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继续教育培训计划
黑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5年5月13日
附件:
2025年黑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继续教育培训计划
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工作的指导意见》(财会〔2022〕21号)《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胜任能力指南》(会协〔2022〕48号)和中注协七代会精神,提升行业人才胜任能力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能力,提高行业诚信水平,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会协〔2025〕20号)文件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论述,持续优化行业人才工作机制,充分运用面授培训、网络教育等多种手段,结合我省实际,稳步提升会员继续教育质量;充分发挥人才能力提升专项工程、全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能力青年挑战赛、行业党校等平台作用,分层级、分专业加强高端人才、后备人才、系统干部等三支队伍建设;积极开展跨区域人才培养合作,共同打造具有区域特色的人才培养品牌;为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坚持行业人才教育培训工作“全国一盘棋”要求,切实发挥职责作用,构建梯次分明、定位清晰、科学合理的行业继续教育工作体系;坚持以持续提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能力和诚信水平为目标,结合行业执业实际,强化培训实务导向,切实提升人才培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坚持以行业人才胜任能力建设为核心,拓展培训广度深度,丰富培训方法内容,创新培训模式,优化课程体系,有效提高我省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胜任能力。
二、主要任务
做好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准则制度在全行业“一竿子到底”培训,围绕独立性准则、会计审计准则中的热点难点、年报审计的专题培训及AI在审计中的应用。
按照中注协分层分级分区域深化行业人才培养“头雁”工程要求,选拔推荐行业会员参加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中青年人才培养—注册会计师班)和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岗位能力培训)培训班。
优化网络点播学习课程体系。一是思想政治方面,严格落实思政课程比重不低于10%的要求,做好党中央、国务院和财政部等对政治、经济、财税金融形势最新部署的学习贯彻。二是职业道德方面,严格落实职业道德课程不低于4学时的要求,强化行业人才坚守职业道德守则及相关规范的意识。三是会计审计准则解读方面,重点突出近两年新发布准则解读和已实施准则的深度讲解。四是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治理方面,注重提升会计师事务所一体化管理、质量管理、信息安全保障等方面的水平。五是重点业务和领域方面,侧重年报审计中需要重点关注的领域和行业审计质量提升。六是其他与管理、沟通、心理健康相关的综合能力扩展类课程。切实做好我省2025年行业继续教育培训工作,推动行业人才综合素质的全面提升。
三、具体安排
详见附件。
四、相关要求
(一)各会计师事务所根据本单位情况,按照培训计划,科学、合理的安排好会员参加培训和学习。各会计师事务所明确本所继续教育负责人,要求负责人切实担负起联络、协调和监督责任,有序组织开展本单位执业会员的学习和培训。
(二)各注册会计师需妥善处理好业务与学习的关系,并根据自身情况与个人能力,科学选择学时取得形式和参加培训班次,保证当年继续教育任务学时达标,质量达标。
(三)参加中注协、省注协各期远程视频培训班、面授班的学员,请按照每次通知要求及时报名,提前做好准备参加培训班的工作安排。直接参加中注协其他培训班、研讨班的(详见中注协网站培训计划),在报中注协、国家会计学院的同时报省注协备案,以免学时无法确认。
(四)由外省转入的注册会计师,须将培训学时证明原件报送省注协培训部,以便进行学时确认。
(五)开展自主培训的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制度》的规定,通过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动态报备培训相关材料和数据,包括:本所继续教育办法、年度继续教育计划、具体实施情况、年度培训总结等。省注协将对开展自主培训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监督、检查,对培训内容、师资等方面不符合要求,或未按批准的培训计划实施培训的事务所,一经查实,将撤销其自行办班资格。
(六)参加总所培训的会计师事务所(分所),需在开展培训之前向省注协培训部进行培训信息报备,培训部将随时对培训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培训效果。
(七)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制度》规定,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每年为一个考核周期,从1月1日起至当年12月31日止。注册会计师每年接受继续教育累计不得少于40个学时。本年度的继续教育学时仅在当年有效。有关职业道德的培训,每个周期不得少于4个学时。面授培训,每个周期不少于16个学
时。遇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面授培训,经中注协批准可由网络录播培训代替。继续教育学时可通过多种形式取得,如发表论文、主题报告、授课、参加研讨、检查等,每年最多可确认24个学时(详情查看《中国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制度》)。
(八)培训计划会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最终以具体的培训班通知为准。
(九)参加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中青年人才培养—注册会计师班)和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岗位能力培训)的注册会计师在报名前需先向省注协培训部报备。
附件:
1.中注协2025年度在线直播(视同面授)和送教西部培训班班次安排
2.中注协2025年度高端人才能力提升工程班次预排时间表
3.2025年黑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面授培训班班次安排
4.2025年黑龙江省会计师事务所自主培训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