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财政厅会计管理局关于确认2026年度会计立项科研课题的通知

黑龙江会计
2026-06-22

黑财会函〔2026〕25号


各有关单位:

按照《黑龙江省财政厅会计管理局关于申报2026年度会计科研课题的通知》(黑财会函〔2026〕14号)要求,经审核,现将2026年度会计立项科研课题予以公布,并就课题研究及成果报送提出如下要求:

一、研究方向

各课题组须紧扣立项课题研究范围与内容,立足我省会计行业发展与单位实际,以创新思路开展调查研究,形成可落地、能解决实际问题的研究成果,为我省经济发展与会计事业改革提供重要参考依据和理论支撑。

二、有关要求

1.撰写格式。各课题组经研究形成的成果应以研究报告形式呈报省财政厅会计管理局,研究报告中应有背景介绍、现状分析、提出问题、解决对策等基本要素,要对研究的问题进行系统剖析、有创新点。文字格式要求如下:研究报告题目 “小二号宋体加粗”,正文标题“2号方正小标宋简体”;正文内容“小四号宋体”;一级标题“黑体”,二级标题“楷体”;数字和标点符号“Times New Roman”。行间距标准:标题“固定值32”,正文“固定值20”。页边距标准:上、下、左、右均为3cm。研究报告原则上不少于10000字。

2.学术不端检测。课题研究成果须提交中国知网学术不端文献检测报告(其他平台检测结果不予认可)检测报告中 “总文字复制比”须低于15%,检测指标选项应包含疑似剽窃观点、疑似剽窃文字表述。如有特殊情况,需出具书面说明并经评审专家认定。凡涉嫌知识产权争议、抄袭、剽窃、弄虚作假、委托撰写课题等学术不端行为的研究成果,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课题立项资格和成果上报资格,并向课题主持人所在单位如实通报情况,并在3年内不受理课题主持人及组员的课题申报。

3.AI生成内容检测。须提交中国知网AI生成内容检测报告,AI生成占比低于30%;其他检测平台报告不予认可。

4.信息一致性要求。各课题组上报的课题名称、课题组成员姓名等信息须与申报立项时保持一致。在报送研究成果前,请各课题组认真核对上述信息,确保准确无误。

5.报送时间及方式。为确保课题研究质量,各课题组应于2026年10月20日前完成课题研究撰写工作,并将课题研究报告电子版、中国知网学术不端文献检测报告、AI生成内容检测报告一并发送至省财政厅会计管理局指定邮箱:scztkjj@163.com。邮件主题统一格式为:“2026年度省会计管理局确认立项科研课题序号-课题主持人姓名-课题名称”。逾期报送不予受理。

三、结题评审

省财政厅会计管理局将组织专家对各课题组报送的研究成果进行结题评审,评审结果将在黑龙江省会计网予以公布。获优秀、良好等次结题参加高级会计师和正高级会计师评审时同等条件优先考虑。


附件:2026年度省会计管理局确认会计立项科研课题名单


黑龙江省财政厅会计管理局

2026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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