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

黑龙江会计
2025-05-16

各会计师事务所:

为综合反映与科学评价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发展水平,引导事务所坚持质量导向、树立风险意识、加强诚信建设,黑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省注协)将按照《黑龙江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暂行办法》,开展2024年度事务所综合评价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信息填报

省注协组织开展全省事务所(含分所,下同)综合评价工作,指导事务所按本通知要求,规范、及时填报相关指标信息。

事务所通过省注协官网—注册管理—下载专区,下载综合评价表(Excel格式),并根据以下要求填列有关信息:

1.使用Excel2007及以上版本,下载并打印综合评价电子表

格。

2.为便于指标信息汇总,请勿自行修改设定的数据格式。

3.为减少事务所填报负担,并保证数据的一致性,对评价表部分指标数据信息,将从“行业管理信息系统”中提取。相关信息以2024年12月31日为时间基准。

4.设立分所的事务所,各指标信息填报范围均为包括总、分所在内的合并信息。

5.各指标的填报信息,应当有证明其真实性的档案资料或者工作底稿。

事务所完成综合评价表的填写后,将电子表格及加盖事务所公章的纸质表格报送省注协注册部,佐证材料(原件电子扫描版)发送至省注协指定电子邮箱。事务所须按本所实际情况认真填报,并对填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二、审核汇总

省注协对事务所上报的综合评价表材料进行审核。审核的主要内容包括:事务所名称和事务所代码的填列是否与“行业管理信息系统”一致、是否存在漏填指标、是否按照规定格式填报、相关数据是否与佐证材料一致等。

审核过程中,如果发现填列信息明显异常,将要求事务所限期重新核实并更正。逾期未更正的,相关指标在赋分测算时采取归零处理。

三、时间安排

事务所应于2025年5月25日前,填写完成综合评价表,并上报省注协。

省注协于2025年6月10日前完成对相关事务所上报的综合评价信息审核工作;于2025年6月20日前依据事务所综合评价指标计算方法及得分标准进行计算,形成事务所综合评价前50名的信息;于2025年6月30日前将事务所综合评价前50名的相关信息,在黑龙江省注协网站及公众号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省注协将在网站及公众号上正式发布全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排名前50名的相关信息,完成综合评价相关信息披露。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韩明鑫;

联系电话:0451-53676972;

电子邮箱:hljszxzcb@163.com。


附件: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表


黑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5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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